農會經營
全國農業金庫、高雄縣農漁會辦理高雄縣政府聯合貸款案, 圓滿而順利完成!

  ◎文.圖/劉興華

全國農業金庫的設立,源自於民國 91年11月30日政府為重視農、漁會界意見,並健全農業金融體系而召開之「全國農業金融會議」所達成之共識,而於民國94年5月26日正式營業,成為農業金融體系的一環。
全國農業金庫的經營理念,「專業、誠信、和諧、熱忱」,其涵意係指在業務經營方面,要做到「專業專注的創新經營」;在管理轉存款資金方面,要做到「誠信安全的穩健投資」;在與農、漁會信用部互動關係方面,要做到「和諧互信的共存共榮」;在服務農業產業方面,要做到「熱忱務實的全力協助」,朝向「照顧農、漁民,扶植農、漁業,回饋農、漁會」之目標邁進。
值得一提的是,全國農業金庫成立迄今,已協同農漁會信用部,辦理完成六縣市政府七次聯合貸款案,其辦理之優點共有六項:
一、有效將基層金融資金運用於地方建設。
二、創造農漁會信用部資金的安全出路並改善經營狀況。
三、強化農業金融機構協調與互助之機能。
四、紓緩農漁會轉存款資金壓力。
五、展現政府輔導農業發展之施政成效。
高雄縣政府為降低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比率,以全國農業金庫為窗口,向縣內21家農會、4家漁會信用部聯合貸款10億元,並於民國96年 7月13日辦理簽約儀式。
過去高雄縣政府貸款都由招標方式辦理,理所當然都由大型銀行得標,這次為了降低農漁會逾放比,採行農漁會聯合貸款,期間2年(自撥款日起至屆滿2年之日止),而其利率按撥款日農漁會轉存全國農業金庫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固定計息。
該項簽約儀式假高雄縣農會三樓會議室舉行,共有縣內21家農會、4家漁會相關人員參加,整個儀式於簡單而隆重的氣氛之下圓滿完成。


▲ 與會人員於現場辦理簽約之情形

▲鳳山市農會歐總幹事國南(右)代表全體與會人員和全國農業金庫進行換約
 

▲全體與會人員於辦理簽約完成後,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