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
農民保險轉為國民年金制,農民權益大幅縮水,這豈是政府保障農民權益的做法?

  文:高雄縣農會總幹事 蕭漢俊
前言
長期以來,台灣農民從事農業為依賴自然資源與天然條件的產業,經營上必須面對一定的天然災害風險,也就是所謂的「看天吃飯」,而農業報酬與其他產業比較起來相對偏低,農民長期居於弱勢,因此如何保障農民權益,實為政府施政當務之急。
從維護農民權益出發
政府將於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開始實施國民年金制,農民健康保險將強制停辦,這對於加入農保但未滿六十五歲的農民而言,保費負擔加重,但權益未增反而大幅縮水,本人身兼台灣農民黨秘書長,而台灣農民黨成立的宗旨就是以維護農漁民權益為出發,針對政府這種不顧農民權益的立法,台灣農民黨將依據台灣各級農會暨全體農民之共同訴求,反對將農民健康保險轉為國民年金,強烈主張應修改國民年金法,以確保咱農民之權益。(台灣各級農會暨全體農民九十七年元月四日之共同訴求:「反對將農民健康保險轉為國民年金,強烈主張應修改國民年金法,讓農民健康保險得比照軍保、公保及勞保一樣獨立於國民年金之外」)
根據國民年金法,六十四歲以下原農保被保險人強制加入國民年金制,負擔增加、權益反而大幅縮水,而六十五歲以上原農保被保險人則不受影響。舉例而言,目前農保每月僅需繳78元,但改採國民年金後,若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每年保費增為337元;達一點五倍未達二倍者,保費增為505元;達二倍以上者,則需繳交674元。新制實施後,全國六十四歲以下原農保被保險人約有六成每月保費負擔增加259元,三成增加427元,一成增加596元,相差最高達八倍以上。而農民保費負擔增加,獲得的保障卻嚴重縮水;原農保生育給付每人20,400元,殘廢給付級距20,400元至480,000元,喪葬給付每人153,000元,改採國民年金制後,取消生育給付與殘廢給付,六十四歲以下喪葬給付縮減為86,400元,年滿六十五歲死亡者則一毛錢都領不到。
經過深入了解,採用新制後原農保投保年資不予採計,影響最大的是將屆滿、卻未滿六十五歲的農民。以六十四歲農民為例,原本再繳一年農保保費936元後,每年可領老農津貼6,000元,但改採新制後至少需多負擔保費3,108元,且由於投保年資重計,年滿六十五歲後每月可領的老人年金為6,112元,每年僅多領1,344元,若六十五歲不幸身故,喪葬津貼153,000元完全拿不到。
要求恢復農保,修改國民年金法
有句話來形容政府即將實施的新制度很恰當:「新制度取消生育給付,等於要農民不能生孩子;也詛咒農民早死,因為六十五歲前死亡才能領到喪葬津貼。」政府只拿農保開刀,分明將農民當成低等動物。
為了不讓台灣辛苦工作的農民喪失既有的補助權益,依據台灣各級農會暨全體農民之共同訴求:「反對將農民健康保險轉為國民年金,強烈主張應修改國民年金法,讓農民健康保險得比照軍保、公保及勞保一樣獨立於國民年金之外」,台灣農民黨將與立法院最大黨國民黨合作,共同推動修改國民年金法恢復農保,以保障咱農友兄弟之權益。


▲農民遊行至內政部表達恢復農保強烈訴求

▲國民年金即將於民國97年10月1日上路,弱勢農民以實際行動表達心中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