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持續備戰強化各項防檢疫措施

防疫視同作戰,防範非洲豬瘟入侵

 

(本刊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指出,中國大陸於10783日遼寧省首次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後,疫情已擴及21//區,且達85案例,顯示疫情持續擴散,傳播至我國的風險劇增。該會針對非洲豬瘟入侵風險較高之管道如旅客行李、貨運、網購快遞貨品及漁船廚餘等,持續與關務署及查緝機關加強合作,以X光機、檢疫犬及人員盤查等方式執行邊境管制措施,並將查獲之肉品進行採樣送該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測非洲豬瘟病毒,已檢驗493件,結果於1031日、1113日及1130日各發現1件陽性,其餘均陰性。另農委會為防堵網購平臺販售之境外肉品帶來疫病,該會亦積極與各電商平臺及其同業公會溝通聯繫,電商業者亦主動配合相關管制措施,包括淘寶臺灣分公司透過篩檢地址阻斷下單之屏蔽措施;樂購蝦皮、奇摩拍賣、露天及PC home等主動聲明下架販售疫區肉製品等;同時農委會與電商業界已定於125日舉行「非洲豬瘟防疫聯盟」成立記者會,宣示公私部門共同防疫的決心,也是全民合作防疫的絕佳典範。

   農委會表示,目前已持續強化各項宣導力道,以影片、圖卡及各類文宣資料,透過電視、廣播、跑馬燈及社群媒體,向一般民眾、出入境旅客、農民及新住民等不同社群宣導配合政府各項防檢疫措施,對將前往中國大陸之國人等已發送宣導單張計56萬張,對入境中國大陸旅客發送宣導警示簡訊294,615則,電視宣導影片播放1,565次及廣播432次,各項宣導措施持續辦理中,希望能深入且全面地讓社會大眾都瞭解防疫的重要性。農委會進一步說明,針對旅客違規自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者裁罰最高額罰鍰15千元之案件,自91日至122日止計裁罰293件,以來自中國大陸及越南為多,惟近來每週違規案件數已下降並維持約30件未再增加,顯示前述宣導措施已逐漸發揮功效。另查獲來自中國大陸空運快遞(國外網購大部分以快遞方式輸入)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未申報部分,8月火腿1件、9月香腸1件、10月豬腳筋及豬肉製品4 11月豬肉製品7件。農委會強調,快遞違規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百萬元罰金;或裁罰5萬至100萬元。旅客違規部分,立法院已於1130日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1條修正案,攜帶肉品入境未申報之罰鍰金額已提高為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金額相當高,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農委會強調,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侵,我國內畜牧業者應避免至疫區國家牧場或屠宰場參訪,倘有赴疫區國家參訪旅遊,返國後亦須淋浴、更換衣鞋及澈底消毒,隔1週後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並持續落實門禁管制及場內各項生物安全工作。另利用廚餘餵飼之養豬場,應符合環保署規範,廚餘應經高溫蒸煮並持續攪拌,且維持中心溫度90以上,蒸煮至少1小時以上後始可餵飼豬隻。農委會補充說,國內廚餘養豬場計2,045場,為確保廚餘養豬安全性,維護產業永續經營,已自12月起透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聯合環保機關、動物防疫機關及畜產單位展開聯合稽查,本次稽查重點為廚餘養豬有無落實高溫蒸煮規定,倘違反者將由環保機關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進行裁罰,預計於1個月內聯合稽查完畢,123日稽查首日已完成103場,均符合廚餘高溫蒸煮規定。

  農委會呼籲,旅客切勿自中國大陸等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攜帶肉品入境,否則將被重罰,並請全民防疫動起來,務必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檢疫措施,以阻絕疫病於境外,維護我國養豬產業安全。農委會最後建議,未來將透過兩岸及國際合作機制 ,共同防範非洲豬瘟之跨境傳播,為國際社會盡一分心力。

 

 

 

 

 

 

 

 

 

  農委會積極輔導農產品產銷、外銷量值穩健成長

 

(本刊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穩定農產品產銷,該會針對重要蔬果作物,規劃以該項作物總產量為準,辦理外銷10%、加工10%及直銷促銷10%為目標,推動外銷長期布局,發展國內加工事業及開發多元加工品與多元銷售管道,創新農業經營方式,調整產銷結構,保障農民收益。

  該會表示,兩岸自9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雙邊農產品貿易逆差已由913.01億美元,1001.23億,106年縮小至0.2億美元,1071月至10月更已呈現順差0.13億美元。馬來西亞鳳梨釋迦市場,及穆斯林清真食品市場等,更進一步輔導國內農產(電商)業者拓展跨境電商市場。

農作產銷調節、積極穩定市場供需

  農委會說明,農作生產豐歉常受氣候因素影響。該會為穩定甘藍產銷,已以育苗量建立監測系統適時公布甘藍種植資訊,依107年氣候條件及供苗量,於1079月即發布甘藍超產預警,透過多方媒體管道通知農民種植風險,同時著手規劃辦理輔導外銷及加工媒合等措施,並公告107/108年期國產甘藍外銷輔導措施,輔導農民團體及貿易商辦理甘藍外銷;另媒合共同運銷業者與加工業者合作,每日協助產地去化甘藍50公噸以上,減輕市場壓力,加上各項行銷促銷措施,預計協助處理目標量達9,000公噸,目前已執行1,000公噸以上。本年大蒜種植面積4,771公頃,產量46,591公噸,經該會與雲林縣政府合作啟動直銷、促銷、加工、外銷等調節措施, 6月時產地價格已回升至約50-60/公斤,高於生產成本42/公斤。而國產落花生受0823熱帶低壓水災造成田區浸水,該會為協助農民復耕,於107825日即公告辦理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核定救助面積8,037公頃,每公頃救助金24,000元,截至目前核撥金額已逾19千萬元。

建構質量穩定農產供應體系 非貿然種植與民爭利

  農委會重申,台農發公司成立目的係為重建以外銷為導向的農產品產銷供應鏈,改善外銷作物的產業結構與行銷模式,建構質量穩定的農產品供應體系及貿易秩序。而為建立香蕉新產銷供應鏈,該會輔導臺灣香蕉研究所專案承租台糖公司土地12公頃,並導入模組化栽培模式培訓8位新蕉農,媒合契作契銷,作為香蕉新產銷供應鏈示範點,該農場所生產香蕉合格品已與台農發公司全數契作外銷,至次級品也委由農業科技研究院研發加工品項,絕不流入國內市場,且台農發截至目前亦未向台糖公司租賃農地種植作物。

營造安心從農環境、推動永續發展農業

  農委會指出,近年主力農家平均每戶所得總額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平均年增率為3.6%,截至106年底,與103年相較,平均每戶所得總額增加13.8萬元,至於農業就業人口也呈現增加趨勢,107年農業就業人口已增加3千人,農會信用部存款也是逐年增加,107年全臺農會信用部存款總額較去年同期增加約300億元,其中主要農業縣市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等均呈現正成長,顯見欲營造安心從農環境之政策目標,其成效已開始逐步顯現。未來相關政策措施將持續精進,力求農業、農民、農村之永續發展。

 

 

 

 

 

 

 

 

 農委會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提升農業附加價值

 

(本刊訊) 為落實全國農業會議,總結論中有關由農方建構農產品生產到初級加工一元化管理制度,並由未來農業部所成立的「農產品安全及行銷司」統籌管理,農委會積極著手研訂「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草案,目前已規劃以國產溯源農產品為原料,從事初級加工之場所及其產品,由該會納管發給登記證明文件及編號,等同工廠登記,達到公開資訊、追蹤追溯,以利農民生產之初級加工品順利上架販售,預估將可帶動500家農產初級加工場發展,增加20億元產值。

修正「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取得法源依據

  農委會表示,大型通路業者考量產品追蹤溯源,皆要求上架產品之廠房須有工廠登記;但因農民從事農產品初級加工,屬小型、簡易加工,其場所規模遠不及食品工廠,不易取得工廠登記,導致初級農產加工品通路受限。該會為協助農民突破此一困境,以分級管理負責之態度,洽商經濟部修正「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及面積電力容量熱能規模認定標準」相關條文,使「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得以由農方管理,並著手修正「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以取得管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法源依據。

研訂「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草案

  農委會說明,為周延管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該會已召開9次內、外部會議,研訂「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草案,內容重點包括主要加工原料需採用國產溯源農產品、申請人須為農民,且建築須為農業用地許可加工使用之農業設施,以及涵括乾燥、粉碎、碾製及焙炒等四大類加工方式之百餘項加工品。

  農委會強調,未來由農方管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將可串連一級生產、二級加工及三級行銷,加速農產業六級化,帶動國內農產初級加工產業發展,有助提升農民收益、穩定產銷及增進農業產值。

 

 

 

 

 

 

 

 

 

                農委會推動農民職災保險、增進職業安全保障

 

(本刊訊) 為提高農民職業安全保障,農委會自107111日開始試行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委會表示,即日起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且為農保被保險人的農民,可親自至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提出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符合加保資格者,其保險效力自107111日開始生效。同日,農保中央主管機關將由內政部改隸農委會,未來農保業務事權合一,農委會已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將提供農民更好的服務。

推動農民職災保險、增進職業安全保障

  農委會指出,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對農民的職業災害並無特別保障,但在田間工作卻潛藏職業傷害危機。為提高農民職業安全保障,使遭受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能獲得適當經濟補償,農委會參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國外制度,規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

  農委會說明,實際從事農業且具有農保資格的被保險人,可自願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投保金額每月10,200元,與農保月投保金額相同;試辦初期,為照顧農民、鼓勵農民投保,保險費率定為0.24%,每月保險費共計25元,其中由保險人自行負擔60%,其餘40%由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補助,故加保後,農民每月僅須繳交15元。

試辦累積經驗數據、滾動檢討精進保險制度

  農委會指出,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對於在田間務農因遭受意外傷害不能工作的農民,提供有傷害給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4項給付,均為現金給付,與農保給付不重復發給。與農保相較,新增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2項給付;另外,身心障礙給付增給50%,喪葬津貼增給100%,對於遭受職業傷害的農民具有較高保障。

  農委會強調,陸續至各直轄市、縣()辦理政策說明及座談會逾40場,地方政府、農會及農民均肯定本項政策,並提供回饋意見。未來將依照試辦經驗及產、官、學意見,逐步檢討調整以完備整體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制度。至於保險費部分,農委會未來亦將透過試辦累積經驗及案例,本於社會保險財務自給自足原則及依試辦結果每年滾動檢討,俾據以調整保險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