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 提升農民退休生活保障 |
|
|
|
(本刊訊) 立法院於5月22日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農委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對立法過程中,立法委員與各界對於提升農民退休保障水準的支持,表達感謝。為健全農民社會安全制度,提高農民老年經濟生活保障,在現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下稱老農津貼)每月7,550元的基礎上,進一步建構農民退休金制度,讓有意願儲蓄退休儲金的農民,能與其他行業同樣享有適當生活水準保障,照顧農民退休安養生活。
農委會說明,推動農民退休金制度,可提升農民退休生活保障。農民退休生活保障水準由「老農津貼」提升為「老農津貼」加上「農民退休儲金」(下稱退休儲金)。政府建構「老農津貼」及「退休儲金」雙層式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將可使農民年老後能與其他行業退休人員一樣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保障,並對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調整農業勞動力結構、間接促使老農安心退休離農及活絡農地利用,將有重大助益。
農民退休儲金是參仿「勞工退休金」制度,設立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下稱個人專戶),由農民與政府共同按月提繳至該個人專戶。農民於年滿65歲時,可依個人專戶累積的本金及收益,按月請領退休儲金。依目前老農津貼每月7,550元,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約4%)調整1次;勞工每月基本工資23,800元,每年平均調升2%;基金收益3%;平均餘命20年;及農民提繳10%的條件設算,40歲提繳25年的農民,「老農津貼」加上「退休儲金」可月領2.4萬元;30歲提繳35年的農民可月領3.7萬元。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內容,說明如下:
「農業保險法」擴大農業保險品項,增加保險涵蓋範圍 |
|
|
|
(本刊訊) 「農業保險法」在朝野高度共識下,僅歷時2個月,已於109年5月12日完成三讀程序,為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樹立重要的里程碑。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行政院在去(108)年7月通過「農業保險法」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嗣因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改選,行政院於今(109)年3月再次函送立法院審議,該法能在各界高度共識下快速順利完成審查,特別感謝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邱議瑩召開會議,立法委員及社會各界對政府推動農業保險的支持。
「農業保險法」計8章30條,將農業保險的保障範圍、運作制度、補助及獎勵措施等,均予以法制化,要點如下:
一、擴大保障範圍:除天然災害外,疫病、蟲害、市場等因素亦可納入保障範圍。
二、雙軌保險人運作機制:依產業特性及政策需要,由保險業或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善用保險業經營效率及農漁會貼近農漁民優點。
三、成立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為有效分散農業保險風險,成立財團法人基金執行危險分散機制,且基金規模由主管機關逐年編列至100億元,宣示推動農業保險制度永續發展之決心。
四、提高補助保險費上限:試辦期間,保費補助以1/3至1/2為原則,未來專法施行後5年內,補助以75%為上限,第6年起以60%為上限,將可有效減輕農民負擔。
陳主委指出,政府從106年擴大推動試辦農業保險,迄今已試辦梨、水稻及香蕉等20種品項,27張保單,目前累計總投保件數4.7萬件、總投保金額105億元、總投保面積7.8萬公頃,投保成效逐年成長。在專法正式施行後,將結合農業政策措施,來擴大農業保險執行成效,降低農業經營風險,保障農民收入。
農業保險完成立法的意義,不僅彰顯政府推動農業保險決心,更延續社會各界對土地、農民及農業的感情,使我國農業體質更為強韌,農民朋友的生活更有保障。為接續試辦期間相關政策,深化對農業經營的保障,農委會將儘速訂定各項子法規,架構完整的農業保險運作機制,並加強宣導農業保險政策,擴大農業保險品項,增加保險涵蓋範圍,落實照顧農民之天職。
農民福利資料系統資料完整農民、直接發放農民生活補貼 |
|
|
(本刊訊) 針對農民紓困生活補貼之發放,農委會表示,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農民,因於管理系統中已登錄完整(約 99萬人),將採簡化便民作業,由電腦資訊系統審查通過後,直接將補助款1萬元匯入帳戶。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該會辦理發放農民紓困生活補貼,適用對象為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下稱農職保)之被保險人以及實際耕作者(參與農糧政策或經改良場確認之實耕農民),並設農業以外所得達50萬元之排富條件,且未請領本會或其他機關性質相同之補貼,自109年5月11日起至6月30日受理申請,每人發給1萬元,預估受惠農民約120萬人。其中對於發放對象如參加農保、農職保等於管理系統中已登錄完整者約99萬農民,將簡化申辦作業,由電腦資訊系統逕予審查,通過後直接將補助款一萬元匯入帳戶。
農委會表示,考量該會農民福利資料管理系統已建置完整的農保及農職保被保險人基本資料,以及應秉持「簡政便民」之紓困原則,對於109年3月31日已參加農保或農職保,且已在投保農會信用部開立帳戶符合資格的農民,將於本年5月15日前以直接匯款方式,將農民生活補貼匯入農民本人在信用部開立的帳戶。至於前述未在投保農會信用部開立本人帳戶的農保及農職保被保險人、參與本會農糧政策及其他經改良場確認實耕的農民,由於資訊系統尚無完整資料,仍需持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農會提出申請,兩星期內匯入。
農委會強調,對於參加農保或農職保,且農會信用部有開立帳戶符合資格的農民,採用直接匯款的方式辦理,免提出申請,以簡政便民並能迅即達到政府紓困農民的美意,此也符合蘇院長「快一點、寬一點、便利一點」的紓困指示。
首發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 啟動農產加工新紀元 |
|
|
|
(本刊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制度自109年3月完成相關法規發布後,在該會組成專業輔導團隊協助下,新北市農民李昌峻君已於109年5月6日取得新北市政府核發全國第一張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正式宣告農產加工邁入新紀元。
完整建立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
農委會說明,為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管理制度,該會自107年起與行政院食安辦公室、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等召開4次跨部會協商會議,另合計辦理27場次農民、專家、地方政府座談會及公民會議,以凝聚執行共識。去(108)年12月25日總統令修正公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增訂第18條作為推動該制度之法源依據後,該會即於本年3月26日發布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並於同年月31日公告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建立完整管理制度,以利拓展初級加工產品上架販售通路,提高農民收益。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及其產品、安全衛生管理比照食品廠等級
農委會表示,農產品初級加工場之衛生安全管理比照食品廠等級,其作業場所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爰該會為輔導農民及農民團體之加工場所及其產品符合相關規定,除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開設教育訓練課程,並於該會各農業改良試驗場所建置農產品加值打樣中心,及設置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諮詢服務窗口,同時組成專家輔導團隊,經由現場訪視、協助改善場區動線、作業環境及建立品保制度,提供全方位輔導措施,確保初級加工產品安全衛生,以協助農民及農民團體搶占多元銷售通路商機。
已核發全國第一張登記證、農產加工前景可期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該會自去年即超前部署辦理各項輔導措施,截至目前已輔導760人取得申請登記所需之40小時教育訓練及格證書,並設立7處農產品加值打樣中心,協助產品打樣逾500件,整合服務中心提供諮詢服務逾1,500件,已輔導16場完成場區之軟硬體改善。全國第一張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已於109年5月6日由新北市政府核發予農民李昌峻君,促使農產加工向前邁進一大步,顯示該會的前瞻輔導已發揮成效。該會表示,未來全國預計將納管500家以上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加工量每年可達7萬5,000公噸,年產值預估增加約20億元,有助於穩定農產品產銷、提升農業競爭力及農民收益,帶動農業轉型。